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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被发现后致人死亡,取财的行为定何罪

12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6日 东莞常平律师  

想要不劳而获,偷东西是最佳的选择。虽然小偷小摸不是大罪,但是却很遭人记恨。因为偷东西而衍生出其它的犯罪行为也比比皆是,那么如果偷东西被发现后致人死亡取财的行为定何罪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偷东西被发现后致人死亡,取财的行为定何罪

案情简介:偷东西被发现后致人死亡取财

凌晨2时许,家住XX市的李XX与朋友喝完酒后独自回家,行至XX小区南门口时酒劲发作,躺在台阶上睡觉。刚躺下不久,王XX便坐在了李XX旁边,先是东张西望,后在李XX身上行窃,不想李XX突然醒来,王XX撒腿跑开,被追上后,王XX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多次捅向李XX,李XX倒地后,王XX逃离现场。案发2个小时后,王XX再次返回现场查看,在确认李XX死亡后,顺手拿走了李XX的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

法院判决:构成抢劫罪

在本案中,首先,王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实施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使受法律保护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处于不法侵害中。被发现后,王XX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多次捅向李XX,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王XX的第一个盗窃杀人行为应转化为抢劫,以抢劫罪论处。

律师说法:三种意见分歧

对于本案中王XX的行为该如何定罪,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XX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王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XX构成抢劫罪。理由是:王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盗窃罪,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转化为抢劫,应以抢劫罪论处。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XX第一个盗窃杀人行为构成抢劫罪,第二个拿走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以抢劫罪与盗窃罪两罪并罚。理由是:王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应认定为抢劫罪;王XX在第一个犯罪行为终了之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窃他人财物,应认定为盗窃罪,故应以抢劫罪与盗窃罪两罪并罚。

“不以恶小而为之”,在偷东西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预见,很容易“恶小”变成大罪,到时候后悔莫及。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被害人不要跟小偷起正面冲突,以免小偷“狗急跳墙”,可以保留证据,事后追责。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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