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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东莞常平律师  

  钟春标主任,东莞常平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投资的方式多种多样,炒股就是其中一种,但投资股票有很大的风险,很多人炒股都是赔多赚少,主要还是人们对股票、股权不太了解。下面,带您了解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 ; 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


  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非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相信通过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了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主要有四个生效要件,文中还介绍了股权质押的概念以及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希望这些内容能给您一点帮助,最后提醒大家一句,投资需谨慎。如果您对股权质押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官网,咨询律师。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入职要签劳动合同,租房要签租赁合同等等。而有些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样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些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呢下面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


  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些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表意人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一方的非故意行为。


  显失公平的合同。


  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综上所述,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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