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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区别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23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东莞常平律师  Tags: 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区别,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钟春标主任,东莞常平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区别

  不同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产生的是不成立的后果。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则产生无效等后果。合同如果缺乏某些条款或形式欠缺而不成立,当事人可以通过补正或者实际履行使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没有采取补正措施,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则应根据缔约过失制度,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所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表现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赔偿。对于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而言,无效标志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合同无效由于国家的干预,有过失一方不仅应承担民事,而且还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而且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动撤销该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以后不能再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综上所述,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是该合同符合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且撤销权的行使需要行为人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撤销,如果仅仅通知对方撤销合同是不会发生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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