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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前可以保全财产吗?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12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东莞常平律师  Tags: 撤销权诉讼前可以保全财产吗,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钟春标主任,东莞常平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撤销权诉讼前可以保全财产吗?

一、撤销权诉讼前可以保全财产吗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撤销权诉讼前,只要是符合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可以保全财产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撤销权诉讼前保全财产的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对撤销权诉讼前可以保全财产吗这一问题已经有了答案。撤销权诉讼案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必须在诉讼前就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是给付内容的案件,债权债务关系是明确的,情况确实紧急,申请人必须要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不同案由的案件能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法学界把共同诉讼分为两类:普通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个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是诉讼标的上有牵连,是可分之诉。

同时,2008年2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中指出:“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的多个诉讼请求可以一案合并审理是有法可依,符合立法本意。

二、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诉讼。每个单独诉讼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

2、各单独诉讼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3、具有相关联的各单独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

4、一个单独诉讼起诉到法院后,其他单独诉讼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

案件合并审理是我国常用的一种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经济诉讼,但是在实行合并审理时也有很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以上的单独的诉讼,两个单独的诉讼在法律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同时由同一个法院进行管辖时才可以合并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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