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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添加时间:2013年7月24日   来源: 深圳城市更新律师  Tags: 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补偿   http://www.dgcpls.cn/
 

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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