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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个人贷款上征信吗 逝者的借条讲了什么内容?

12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9日 东莞常平律师  Tags: 无抵押个人贷款上征信吗,逝者的借条讲了什么内容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常平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抵押个人贷款上征信吗

一、无抵押个人贷款上征信吗

无抵押个人贷款会上征信的,央行征信大家并不陌生,无论买房、买车,只要需要银行贷款你就一定跟征信打过交道。最近有消息称,央行即将月正式上线新版征信报告,目前已经处于试运行阶段。新版征信上线后,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将会更详细、更严密。对个人而言,就要更加小心了,因为将有更多的个人信用信息被记录在征信报告中。

旧版征信报告中主要是信用卡、贷款等记录,而新版征信将纳入更广泛的信息,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无抵押个人贷款也会上征信的。可以说,一旦在任何地方失信,都会为你的征信报告增加污点,影响到将来的房贷审批。

二、银行审核贷款申请考虑的因素

1、个人信用纪录,特别是申请人在本银行账户中往来的信用纪录,看是否出现过透支、拒付等不良行为。

2、个人负债比率。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有在申请人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超过其税后年收入25%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其提供无抵押贷款。

3、个人就业纪录。银行掌握的一般标准是,申请人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可靠的收入,才有能力归还贷款。

4、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申请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一般的标准是,无抵押的个人贷款不应超过申请人每月基本收入的1.5倍。

5、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

6、贷款定价。对这类贷款,银行一般都倾向于按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因为能够通过银行审核获得无抵押贷款的个人,都属于低风险类型的银行客户,应当获得较好的利率。

7、个人保险。虽然无抵押个人贷款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但银行还是要考虑到如果借款人发生死亡、伤残等意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收回贷款的问题。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了解借款人是否有个人保险,投保额是否充足。如果没有,银行会向借款人推销寿险和残废险。

三、哪些行为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污点

1、一年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房/车贷月供累计2-3个月逾期或不还。

3、借款利率上调后,月供没有支付上调后的利息,从而产生利息逾期。

4、助学借款拖欠不还。

5、信用卡未激活,不缴纳产生的年费。

6、透支消费信用卡,按揭借款没及时按期还。

7、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但第三方没按时偿还借款。

8、欠账等经济纠纷会影响信用记录。

9、被人冒用身份证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

以上任何一条,都会给你的个人信用留下污点。平时一定要注意,尽量避免征信产生污点。如果你担心自己的信用记录,想要查询的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去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本人带身份证去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一般很多地方征信中心都有自助查询机,刷身份证就可以查询到了。当然也可以到柜台叫工作人员帮你打印一份关于你自己的详细信用记录。如果你嫌麻烦,不想去银行,也可以在网上查询。

2、网上查询

申请完后,信用报告不会立即显示,有一个等待的过程,一般在1天左右,报告生成完毕后会通过短信发送身份验证码。收到短信后,7天内再次登录。当然网上查询征信只能查询的简版的征信,并不能查询详细的征信报告。

逝者的借条讲了什么内容?

一、逝者的借条讲了什么内容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

出借方的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二、逝者的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

在法律上,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

在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债务有限度地转移到继承人。由此可见,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随之消灭,而应由债务人的遗产或者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借条不会因为债权人去世而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只不过,如果借条当中的借款已经超过了当事人留下来的遗产,用遗产清偿的债务之后,不够的部分继承人并没有偿还的义务。若是死者是五保户等经济困难的主体,那么很有可能在死亡时并没有留下遗产,此时债权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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